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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8-03-22 11:14   来源: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7年,在区委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土资源系统严格落实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节约集约、优质高效”的原则,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年”建设,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举,有效地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国土资源,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眼新常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纵观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审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局积极围绕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狠抓土地供给和保障,促进全区重大项目的有序推进。一是年初深入到各镇开展年初工作调研。年初全面调查摸清如三坑温矿泉、敏实集团农业项目、汽车配项目、足球小镇等区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共摸清项目用地总面积达10000多亩,已将收集的相关项目资料整合成项目资料手册、并及时跟踪项目落实情况供区政府统筹决策。二是全力跟踪开展用地报批工作。2017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44亩已获省厅已批复(龙湾电镀基地);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面积419亩(包括昊晟、哥弟、劳卡二期项目)、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17亩(百佳、清塑、兴隆体育、结加、飞机维修、敏实汽配等)已上报市局审核并已完成初次补件;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50亩(禾云镇三项治理留用地)已下发到镇签名、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53亩(恒大金碧天下)正准备上报市局2017年度第一批次集体农用地转建设用地45亩(太和镇新城路)已上报市局并已补件完成。三是规范国有土地市场管理。为配合城区发展建设和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需要,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17年土地出让计划。2017年挂牌出让土地共42宗,面积共1049亩,出让价款共70099万元,其中住宅用地9宗、面积67亩;商服用地4宗、面积30亩;工业用地29宗、面积952亩,有效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切实做好土地储备。截至11月份,2017年共完成储备土地总面积830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储备面积780亩,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着眼长效常态,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着力保障耕地保护责任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区政府与各镇(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镇(场)耕地保护的目标任务,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二是重点做好耕地提质改造工作。经反复的修改完善方案,预计施工面积2279.23亩(其中提质改造1624.69亩、补充水田654.54亩)。项目总投资约5500万元,预计项目竣工时间为201712月底。三是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我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8.846万亩,比上级下达的任务多870亩,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初步划定4993亩。土地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于925日获省厅通过;调整后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19.9845万亩,比调整前多3600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867万亩,比调整前多4635亩;耕地保有量54.4545万亩,比调整前少7.1325万亩。

(三)着眼时代创新,坚持深化改革,着力突出国土资源领域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截止20171128日,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5657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1062本、查解封1039宗、注销登记6935宗、补录档案831宗、为群众提供查询业务77303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2730948元、测绘费2378923元。根据省厅对上传数据的反馈报告显示,我区的不区产登记质量与数量居全市前列。二是对重点项目用地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用地报批项目数据库”和“一宗两地,一图一册”用地管理系统,科学合理有序地安排用地规模和指标进行项目用地报批。三是8月份数字清新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验收和举行成果发布推广会后,已有区旅游局、区水务局、区扶贫办、区国土局等6个政府部门应用系统先后通过政务外网、互联网等方式接入基础地理公共平台试点应用。数字清新的建成,将为各部门共建共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提供极大便利,成为清新政府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和群众工作生活的良好帮手。四是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完成方案审核和财政预算,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工作专业队。五是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的规范化建设。4月,在各镇场国土所、局各股室上墙一批《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国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廉政制度》等,把办公场所建成为“职责明确、廉洁高效、作风优良”规范化工作场所。5月,开展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国土干部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四)着眼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土地整治监督,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一是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区长亲自主持召开了“2016年度清新区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会”,对开展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整治,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2016年违法用地110宗,面积388.5亩,2015年度相比较,实现了“四下降”,违法违规用地宗数下降20.9%(减少29宗),面积下降62%(减少637.5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下降58.4%(减少210.4亩);卫片问责比例下降了30%;推填土复耕复绿一批33宗;落实拆除整改一批14宗;立案查处一批110宗等。另外,全力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至10月份,共扣押钩机14台,货车2台,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10宗,罚款34.2万元,有效遏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势头。二是大力开展闲置用地处置。共登记核查的闲置土地有136宗,其中发出《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17份。在处理过程中,我局依照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公平,公正,依法对符合闲置条件的土地进行从严处理。三是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旧厂房完善用地手续项目省厅批复7宗,面积328.7515亩,其中五宗供地手续已完成。同时,旧厂房完善用地手续项目20宗,共1117.03亩,正按要求组织材料上报。四是全力做好批而未征和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2011年至2016年,批准征地面积1544.7839公顷,已实施征地面积1508.8065公顷,征地率达到97.67%。省厅批复用地1640.7530公顷,已供地面积1447.6012公顷,供地率达88.23%五是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做好汕湛高速惠州到清远段高速公路建设所需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我局组织专家对该路段进行实地踏勘、讨论且通过评审合格的土地复垦方案有4个,按要求预存了全部复垦费用共194.48万元。

   (五)着眼群众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服务民生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信访调解,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为做好省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的“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工作,局信访室共接待群众来访5578人次,共接到群众来访转办案件共55件,所有来访均有回复,一年来没有出现过情绪过激的上访行为。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处理信访件共309宗,包括来访、来信、投诉咨询、市长信箱等,均按时做好回复。二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全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预防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调整完善了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我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成员,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镇(场)编制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117;开展石潭镇蒲坑村委会S114线路段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截至11共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04处(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7次,补充完善并树立警示牌45个,发放明白卡共702份,全区无一例地质灾害发生。三是加强矿政管理。完成了24个矿山的矿业权人信息网上公示;已征收2016年上半年矿产资源补偿费95.46161万元;2016年采矿权使用费0.55万元;2 个矿山企业转存建行保证金313.792万元。九月召开全区矿山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规范矿山开采各项工作,加强对全区持证矿山的储量动态监测和巡查监督管理。加强对矿山企业的车辆治超工作的监管,截至11月共出动车辆50台(次)、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矿山25个,制止违规开采矿山3个,排除安全隐患6处。同时,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动态监测和大气环境整治监管,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和控制矿山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积极开展征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省下达我区三年的任务是要解决391.827亩留用地给被征地农民,目前已全部落实,解决了部分群众后顾之忧。五是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0全国“土地日”分别到石潭镇蒲坑村委会、石潭镇蒲坑小学,石潭镇南楼村委会、南楼小学,禾云镇鱼咀小学和义合村委会高陂村等加强国土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师生和群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国土相关知识。

(六)着眼作风整顿,全面坚持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党风廉洁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到各股室,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并强化人事监察室的监督责任。做好八小时以外监督,切实履行主要责任人职责。与各级干部签定《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完善部门廉政风险排查表和防控措施表。四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提前报告,由班子集体研究,邀请区纪委派驻组全程参与讨论,并由监察室对工作环节全程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漏洞。五是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廉政约谈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经常开展局长与班子成员、局长与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开展集体约谈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约谈。目前开展任前廉政谈话9次,开展日常廉政谈话42次,提醒谈话1人次。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在5举办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区检察院反贪局区委党校领导局开展专题教育讲座提高区国土系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切实做好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了《“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加强自身整改教育。我局6个党小组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讲座、微信群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日常教育。截至11月底,我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11期,带领中层干部理论学习4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5次,召开党小组会议15次,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600多篇。开展“三进三解三提升”主题党日活动。分别组织党员到区委党校开展“进中心解问题,提升党性品行”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全体党员会议5次,支委会3次,党小组会议15次,并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分别在局和区委党校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清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对国土工作压力大,执纪问责问题严峻,个别干部不愿担责、工作积极性不够。面对目标管理方面,个别镇(场)、个别股室工作落实不到位,主动性不够强,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随着经济发展政策理念、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土知识不断变化发展,工作人员原掌握的业务知识已不能满足现时的工作需要。个别年轻干部职工经验不足,工作轻浮,责任心、工作态度还有待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将高度重视,认真查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改正。
二、2018年计划安排及推进措施

“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下一年,我局将紧紧以“党的十九大”最新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的相关重要工作要求,结合清新国土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标要求继续以“保红线、促发展”为目标,加快服务和保障步伐,保证国土各项工作进度和质量,为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一是要全力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确保按需求最快速度完成土地供应手续;进一步完善“用地报批项目数据库”和“一宗两地,一图一册”;抓紧做好市下达给我区的农用地转用指标报批工作,切实做好服务保障;抓好“三旧”改造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闲置土地调查处置工作,创新思维,盘活存量土地

二是完善农村地籍调查工作;落实做好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数据库工作,为建设用地报批、违法用地查处等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完善农村地籍调查的后续工作;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查漏补缺工作,确保档案整理全面完成。

    三是按照“依法行政、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造形象”的服务宗旨,紧紧围绕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这一主题,全力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是要继续强化执法监察检查。进一步提高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效能,更好地防范和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五是要加强耕地保护。坚定不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根据省、市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检查结果及时修改和补正,继续完善其它验收资料。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监管服务,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整顿活动,坚决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越界勘查、越界开采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加强权益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扎实做好汛期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党建工作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专题教育,进一步改进作风,全面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加强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宣传教育,完成全年宣传教育任务。密切联系群众,树立国土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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